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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小伙澳洲买房遇受保护“钉子户”!交割1年入住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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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睿内)拥有稳定的工作、贤惠的妻子和1岁半的乖巧女儿,福建小伙林勇靠着自己的努力,24岁就在悉尼买下了自己的房子。这个小家庭原本该拥有令人羡慕的生活。

然而现在,他们一家三口只能挤在亲戚家一间不足10平米的卧室内,忍受着每月3400多澳元的还贷压力,却只能远远望着自家交割了一年多却无法入住的房子叹息。


事情要从2014年的12月说起。

买到心仪的房子却成了麻烦的开始

2014年,林勇的妻子怀孕了,被即将为人父母的喜悦笼罩的林勇夫妇,决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让女儿可以在舒服宽敞的环境中长大。12月下旬,林勇听说Strathfield Partner Real Estate Agent将拍卖Homebush West 区一组12栋房子,本只打算去拍卖会“看看”的他,因为对房子的大小、地点和价格都比较满意,当天就拍下了这栋位于Flemington Road某号的房子。


拍卖会现场还出了个小插曲,在拍卖会快要结束的时候,住在这12栋房子里的一些租户冲到了拍卖会现场,抗议和抵制拍卖,并与买家和现场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最终警察前来控制住了局势,多家媒体都对这场冲突进行了报道。

然而因买到心仪的房子而欣喜的夫妻俩却并没有把这场闹剧放在心上,毕竟12栋房子全被拍卖完毕了。“就算有问题,大家也会一起解决”。而且,拍卖会现场的销售代理表示,这些租户将会陆续搬离。

一周后,拿到合同的房产律师告诉林勇,他们买的这栋房子和其他11栋共用一张地契,土地还没有分割完毕。而且,这12栋房子中住着几户“受保护租户”,不能驱逐,只能协商解决,其中就包括林勇买下的这栋。


原来,这片土地最初属于当地一个屠宰场,他们建了这12栋房子作为工人的“保障房”,并与工人们签订了协议。这些受保护租客享有长期租住房子的权利,以及不涨租的优待,有些租客已经在这里住了66年。2014年6月,开发商从Sydney Park Olympic Authority(SPOA)当局那儿买下了这片住宅,并委托Strathfield Partner Real Estate Agent对房子进行拍卖,不少在上世纪60年代签订了持续租赁房屋协议的租户,直到此时才知道他们需要搬家了,于是才有了拍卖会上的那段插曲。



而之前并不了解其中是非曲直的林勇一家,这时也才意识到,想要住进属于自己的小窝,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栋住不进也卖不掉的房子

经过将近9个月的等待,林勇的房子在去年2015年8月29号终于交割了。在收房的前几天,一家人兴高采烈的去检查房子,却发现别家的租客都在打包行李准备搬家,唯有住在自家房子里的澳洲老太太并没有要搬走的意思。卖房中介告诉他们,前业主跟每位租户都谈妥了补贴协议,拿到补贴金后他们会搬走的。面对林勇夫妇的迟疑,律师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现在不收房,就相当于放弃合同,之前交付的10%定金就没有了。

权衡再三之后,林勇夫妇完成了交割手续,但是在其他房子中的租客陆续搬走之后,他们的房子却依然没动静,而这一拖就是一年多。期间,林勇夫妇先后去了中介和新州民事和行政仲裁庭讨说法,但对方均以房子已交割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

他们又去找住在自家房子里的老太太商量,但是对方的律师说,如果林勇想她搬走,就得付她17万澳币(数额与前业主赔偿给其他租客的补贴金相同)。还有一次,林勇夫妇敲开老人的房门,第二天就收到了律师信,称“老人因为夫妇俩的突然到来受到了惊吓,以后夫妇俩再要来见老人,需要提前两周通知。”

眼看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住上自家的房子却成了遥遥无期的奢望,Strathfield Partner给他们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把房子卖掉。于是,这套成交后一天都没入住过的房子又被挂上了“For Sale”的牌子,可是出价情况却并不令人满意。而且打心眼里,林勇还是想要带着妻儿住进这栋自己亲手拍下的房子。



一栋住不进也卖不掉的房子 成了林勇一家心中永远的刺,与此同时,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令他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支付买房定金和律师费,这几乎花光了他们的全部积蓄,如今每个月要还3400多澳元的贷款,以及另外缴付房租。26岁的林勇每周必须工作6天,有时甚至7天连轴转。

为了节约开支,现在林勇一家三口在亲戚家租了一间不足10平米的小房间里,逼仄的空间除了一张大床和一张婴儿床之外,几乎摆不下任何家具。每天下班精疲力尽的林勇回到家,看到妻子和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中微笑着迎接他,心中难受得说不出话来,本来脾气很好的他也会因为压抑的环境而忍不住发脾气;而林勇的妻子因为这一年中的奔波,流产了两次,想给女儿生个伴儿的愿望又落空了……

与此同时,住在他家房子里的租客每个月只需付700澳元,独享三居室的大房子。



在采访中,林勇表示:“我的诉求很简单,就算租客不搬出来,只要能让我们住进去就行,我们不介意在家中留一间给她;或者让她按照市场价支付租金,这样我们也能在别处好好的租个房子,让女儿能在舒适的环境中长大。”

中介:“租客3月底之前会搬走”

在了解整件事件之后,记者联系了组织拍卖的Strathfield Partner Real Estate Agents。该公司总经理Robert Pignataro表示,愿意当面与林勇夫妇沟通事件进展。尽管在房子交割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林勇夫妇已经多次前来向Strathfield Partner要求尽快解决租客问题,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1月5日上午,林勇的妻子在记者的陪同下,在Strathfield Partner位于Strathfield的办公室见到了总经理Robert Pignataro。

Robert对林勇的妻子说“拍卖当天,你和你的亲戚不只拍下了这一栋房子,说明你们是知道这里面所有情况的。后来你们也用错了方法,不应该一直找我们,而应该让律师去跟前业主要求解决。不过,我们很同情你们的遭遇,也一直在帮你们协商。”

当被问到为什么在房子交割了一年后,原租客还没有搬走时,Robert回答说“不过就是价格的问题。”随后Robert表示,前业主已经与租客达成了协议,前者支付7万澳元,后者则将于3月份搬出。“不过对方的律师还在休假中,下周一(1月9日)他回来工作后,我会把他们的协议发给你们。”
然而,截止到1月12日发稿前,记者仍未收到Robert发来的任何相关协议。

律师:“受保护租客协议有效,林勇有两种选择”

澳大利亚AHL法律沈寒冰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这座房子以前签署的受保护租客协议没有任何期限,受保护人群也没有改变,那这个协议就是永久有效的,租客是可以合法居住的。



沈寒冰认为,就目前已知情况看,林勇现在有两种选择:一是如果他在买房的时候不知道这些复杂的情况,他的律师没有告诉他,那他可以起诉他的律师,从律师的保险中获得赔偿。二是假设中介跟他讲了不实的话,向他隐瞒了真实情况,他可以起诉中介“误导(misrepresent)”,这在早年的“维多利亚楼花案”胜诉,并被《联邦法学报告》收录成为判决先例之后,已成为了可能。

采访后记

采访结束后,记者和林勇浅浅地攀谈了一阵。林勇告诉记者,因为疲于打工,来悉尼9年的他几乎从未去过外地,每天两点一线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奔忙。

林勇说,“等到房子的事解决了,一定要每年带老婆孩子出去度一次假,让孩子多长点见识。”他还满脸憧憬的告诉记者,希望以后能做点小生意,却又自言自语般轻轻摇头说,“可是这些现在都顾不上。”

居者有其屋,这个林勇原以为触手可及的梦想,要真正实现似乎仍遥遥无期。



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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