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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央视曝光东莞色情业 微博大V喊“东莞挺住”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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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ben168 发表于 2014-2-10 1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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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4-2-10 15:15 编辑

“东莞挺住!”昨夜,微博大V账号@作业本和《南方都市报》评论版官微不约而同地发出悲情口号。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不仅引发当地政府的迅疾整治,也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造成舆论漩涡。

“平安东莞!!!天佑东莞!!!东莞挺住!!!东莞不哭!!!”截至观察者网发稿时,@作业本的这条微博已经转发超过3万次。大V账号@吴主任的“东莞挺住,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倡议也已转发超过1万次。南都的“东莞挺住”微博则于今天凌晨被删除。

有网友带调侃地说:“今晚,我们都是嫖客”。@琢磨先生说:“看到这些评论快要笑死过去了:央视无情,人间有爱。挺住东莞,天堂里没有央视。业界良心,东莞不哭。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多难兴邦,中国春梦一定会实现。”这些“段子”引起了更多的反感,网友@浅橙翎说:“那些说要把嫖合理化的人,你妈你老婆你女儿不觉得痛心吗”。

“打击卖淫和计划生育一样,都是暴力侵犯基本人权,须立即停止。”人文经济学会理事@胡释之郑重其事地宣称。

甚至连联合国也卷了进去。联合国官微发微博称:“[抗击艾滋病]《艾滋病相关用词使用指南》指出,‘暗娼’、‘小姐’、‘失足妇女’等叫法都带有歧视或者价值判断的含义,并且会导致对于性工作者更严重的歧视和排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认为,性工作者和所有人一样应当享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不应当因为工作选择而受到歧视和侮辱性的对待。”

关于性工作者的社会问题,本来存在争议,但@联合国选在昨天晚上23:52分发出这一论断,不免让人怀疑其批评指向。

“想象一个未来世界,十七岁的女儿要买一个iphone10s手机没有钱问父母要,父母不给,女儿就去已经合法的院子里卖淫,不,进行性工作的打工。父亲知道后,大怒下打了女儿一记耳光,女儿找到了媒体,搬出联合国的条例,对父亲进行了深刻的普法教育,要他尊重女儿的人权,最后父亲因为家暴被捕。”作家@宝中堂立即创作了一个生动的小故事反驳@联合国。

政府整治卖淫嫖娼问题,本是依法行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问题,自然会有律师出面。在微博上,实名认证为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邢建民律师发出号召:“组团去,拯救东莞! ”

大V律师徐昕立刻“响应”说:“你们去,被抓后我会坚决声援。”

许多网友站在了另一面。网友@让包子飞y在微博上说:“东莞扫黄是对的,百亿的色情产业,早就渗入政经各界,社会害处极大。对几十块钱一次的底层站街女,适用人文关怀。但对东莞滥用同情,你这是犯了单纯病。”

实名认证为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的@烧伤超人阿宝说出了自己的意见:“给性工作者争权益就争呗,我也支持。但暂别绑架全东莞良民百姓好吧?人家又没有姐妹妻女失业,有啥哭的?有啥挺不住的?”

“性的市场自由被等同于性自由,是东莞被挺的原因。看不到性买卖恰恰是奴役与控制的温床。主张性交易合法化的理由是在现实之中,这已经是既定的事实,应该予以追认,才能保障其工作权。但事实上,性交易中女性被剥削与欺凌,甚至制度性人口贩卖与强制的伴生,从来就无法依靠自由市场来解决,而是相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吕新雨在微博上评论“东莞挺住”言论。

“东莞不仅要对报道反映的五镇,而且要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广东省公安厅要在全省开展专项扫黄整治行动,像去年打击毒品一样扫黄,先治标,打出声威,再治本,综合治理。”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已经作出批示。目前,被媒体曝光的东莞市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涉黄酒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已被停职调查。

东莞还在,但有些人已经挺不住了。(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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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bennaton 发表于 2014-2-10 15:29:22 来自手机
沒得救了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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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felix 发表于 2014-2-10 16:53:38
央视无情,人间有爱。挺住东莞,天堂里没有央视。业界良心,东莞不哭。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多难兴邦,中国春梦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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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fz 发表于 2014-2-10 2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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