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以来,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500多户失地农户,再也没有拿到国家的粮食直补。4月2日,记者调查发现,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对于这种“严重违规”行为,镇长顾少波说:“像我这样的共**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人民日报4月8日)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镇长靠自己“党员违规的勇气”来违反的到底是什么“规”,国家《物权法》有明文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镇长违规控制的土地补偿款,按规定应该足额支付给失地农民,看来镇长应该是知道有这个规定,不然不会向记者说出“党员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的豪言壮语。
其实谁都看得出,这位牛逼兮兮的镇长所谓“为了大家的利益”,其实不过是将本应该一次性发给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占据到自己能控制的权力范围内,违规侵犯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典型的见钱眼开、截留补偿款;照讲被当地百姓告发了,记者来调查了,应该惊慌失措或至少低调点才对,毕竟自己的滥权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然而习惯于在农民面前耍权力淫威的镇长,仍然是狗改不了吃屎的臭毛病,竟然还在本末倒置的狡辩,甚至将自己自诩成了“为了大家的利益”,而且振振有词的声称自己“像我这样的共**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
“党员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这话能从镇长的嘴里蹦出来还真是不简单,也许他是在乡镇里横行霸道习惯了,所以是真实的心里话,他打骨子里就认为自己截留农民土地补偿款是自己的权力范围,更可怕的是,其实他是知道截留土地补偿款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但他是这个乡镇的镇长,是土皇帝,甚至他就代表党,所以他才会觉得自己作为党员,有勇气去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其实他说错了一句话,不是作为党员有勇气去违规,而是作为镇长、作为地方上的权力拥有者,说到底其实是滥权,是利用权力无视农民的利益。
我们倒是想知道这位将滥权当成勇气的镇长,其底气是如何产生的,是如何培养起来的?明知截留农民土地补偿款是违规,明知是损害大家的利益,却还被自己看成了“为了大家的利益”,可见其对自己掌握的权力已经自信到了何种滥用的地步,难以想象这样的镇长,这样的镇政府,能为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利益”?说到底,无非是给自己带来利益,因为替失地村民“保管”征地款,美其名曰“保障村民的利益”,实际上是非法占有农民的利益,然后再将这些款项的支取变成自己用来控制农民的资本,将本来就属于群众的利益,变成自己的权力工具,如此贪婪无耻的行径,竟然成了他嘴里的“保护群众利益”,实在令人无语。
事实上不用我们猜测,“有违规勇气”的镇长同志“越俎代庖”管理农民土地补偿款的目的绝非只是好心的保管一下那么“善良”,其根本目的还是试图掌握在自己的权力控制范围内,再想方设法的打主意从中另作他用;按照他们的说法,这笔钱纳入了镇财政的收入中,由财政统一支出。尼码农民自己的钱,竟然进入了镇财政收入中,进了财政收入,当然就由镇长同志们才有权力支配了,这跟抢钱还有什么区别?这难道真的是镇长嘴里的“为的是大家的利益”?如此丑恶的嘴脸,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显而易见镇长违规的勇气,正是源于其一贯蔑视群众利益,一贯滥权施政的习气;不知道农民的利益在镇长的心目中到底算什么?明知截留土地补偿款违规,却摆出一副“党员要有违规勇气”来损害群众利益,这样的党员、这样的干部,还有什么资格坐在镇长的位置上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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