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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ickrick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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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版主:因宗教原因钳制言论涉违反澳洲宪法,要求恢复被删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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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T 发表于 2013-5-15 23:06:14
altmanxi 发表于 2013-5-15 22:52
呵呵,你还是死心不改,也就和打醋官司的互抱臭脚。1,本论坛是购买国内模板,很多保留国内论坛差不多条例 ...

1. 你在美國買的槍 可以拿到中國用嗎
2. 你也是個馬甲 而且你也不只一個帳戶 不是嗎
3. 再澳洲做生意 再大的公司 都要遵守澳洲的法律 就算是 ebay 也不例外
4. 樓主只是要爭個道理而已 沒有要版主向他報告吧 當然版主有權利選擇不回應 可是樓主也有權利爭取他的權益不是嗎 何錯之有


补充内容 (2013-5-16 01:41):
To altmanxi: 呵呵 我沒說那些是馬甲 可是你一定不會否認那些是分身吧 知道 "分身" 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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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23:07:37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22:32
社区大厅:
”社区综合管理条例凌驾于所有板块版规,违反版规或社区综合管理条例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点 ...

一个商业运作的论坛固然有它的弊端的,无论是经济行为上,还是人事管理上,有时候娱乐一下就好,哪里都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公正,别太当真了。
不管道相同与否,我都觉得你不是个坏人,而且前后这么执着,都算很给这个论坛面子了,也帮它赚了不少人气,你该表达的表达了,已经无愧于心了,何必再求尽如人意呢,毕竟你最后的目的也不是要为它打工。
我觉得在这里发帖,看到什么骗子就拆穿,看到颠倒是非的就拍,看到素质低劣的就批,帮尊重历史崇尚自由民主的朋友说句公道话,也挺快意人生的,算是为身边的华人圈子贡献一点点正能量了,同时也是闲暇时不错的一种消遣。
其他的就别想太多了,如果有什么观点观念很不得别人接受,就不要总去勉强求认同了,你说呢?


补充内容 (2013-5-15 23:18):
对了,顺便说一句,那个叫什么altmanxi的只是个马甲,他还有别的号是什么版的版主,还有其他那些版主管理员,他们做的过分的时候你说说也就算了,真把他们处理了,你去替他们给ozyoyo免费干活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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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manxi 发表于 2013-5-15 23:30:49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23:07
一个商业运作的论坛固然有它的弊端的,无论是经济行为上,还是人事管理上,有时候娱乐一下就好,哪里都没 ...

别装逼了,一天天的,本人从没当过版主,去年才注册第一个ID在本论坛。别太过分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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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飞歌 发表于 2013-5-16 00:02:44
支持封杀所有法轮功的帖子。

也支持所有法轮功人士带着穿肠破肚的相片,穿着警察衣服和拿着皮鞭到国会大厦面前抗议,求你们赶快去把你们的轮子精神发扬光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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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1:18:30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22:17
版规是你制定的吗?帖子是你根据版规删的吗?如果都不是你在这里瞎解读什么?你个人的那些揣测完全都没有 ...

       你口口声声说我违反了澳洲法律,ok,你可以报警抓我呀!看看警察是不是这么认为,如果你所说的是正确的,那我应该惹上大麻烦了,可为啥我一点都并不担心呢?如果警察不能抓我,因为我没违法,那你是不是反了污蔑罪?!       再者,请你仔细阅读我的回帖,我有说过Rick违法吗?没有吧。我只是说他的言论惹人反感,所以引起投诉,被删帖了。有问题吗?对了,说到举报的问题,再提醒你一下,举报不都显示在版块里,所以你看到社区大厅里的两个帖子就认为只有2个人投诉他?举报是显示到后台去的,你看的到吗?看不到就不存在?不好意思,我也举报了,从一开始举报他发轮子贴。你看到了吗?所以不要用不对等的信息来随便下定义。
       还有,你把自己描述的这么正义,是非黑白分的很清,自我标榜”从来对事不对人“,对不起,你那个”暴民“的称呼是指人,而不是事情。
       管理员错误也是你说了算的?做了你觉得不对的事就是错误,你姓法名律?
       还有个,你说”如果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的话去中国就好了,移民到澳洲干吗?“你又知道我移民澳洲了?所以,你的主观定义太多,但好像没正确的。我一定会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因为不管在哪儿,我始终是个中国人!!!我不忘本!
       还有还有,你的语句里怎么这么多问题,你说”说这话不但你自己违法了,也会给论坛带来麻烦“,再次不好意思,退一步,就算我乱说话了,怎么就给论坛带来麻烦了呢?逻辑线是啥?没明白。
       不知道你有么有看过OZYOYO的微博,好像已经是企业蓝V了,请问新浪企业蓝V是哪国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吧。新浪微博是哪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吧。OZYOYO论坛和OZYOYO微博是一家的吧,要是在微博上出现了法轮功、东突、藏独你说新浪会不会封你?那你还觉得在澳洲的OZYOYO不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吗?到底谁考虑问题太简单?
       最后,再纠正你一个没经证实就妄加断言的错误,还是你的主观意识在指导你的所谓正义感。据我所知,OZYOYO的服务器不在澳洲,不信你可以去查实一下。所以!请不要再随随便便的运用你的主观推理,没的惹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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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1:24:45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22:32
社区大厅:
”社区综合管理条例凌驾于所有板块版规,违反版规或社区综合管理条例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点 ...

      OZYOYO的名声到底是谁在糟蹋,本来就以为你是个轮子,但自从看到你留园网前任版主的简历,我都开始怀疑你是不是上OZYOYO来捣乱的?!同行恶性竞争?喜欢扣帽子的看清楚!都是问号哈,表示怀疑!TMD在这还要教某些人中文,中文都看不利索,还上澳洲来用中文指责自己的国家,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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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asdasd 发表于 2013-5-16 01:35:48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1:18
你口口声声说我违反了澳洲法律,ok,你可以报警抓我呀!看看警察是不是这么认为,如果你所说的是正 ...

ozyoyo 的服务器应该是在美国。。


补充内容 (2013-5-16 01:36):
之前在哪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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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2:12:15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23:07
一个商业运作的论坛固然有它的弊端的,无论是经济行为上,还是人事管理上,有时候娱乐一下就好,哪里都没 ...

     哈哈,这句太好笑了——”我都觉得你不是个坏人“。真是个纯情小女生。你知不知道他在社区大厅里发布”申请YOYO论剑版主“的帖子里说什么话吗?如下:

历史不会眷顾中共的,专制瓦解就在眼前

事先声明,没有上下文,就这一句话。省的有人栽赃我断章取义。问一下我们可爱的salomn同学,这就是你口中的好人?你认为这也是可以说说的?这也是你口中的”算是为身边的华人圈子贡献一点点正能量“?拜托你,想清楚再替人出头。言论自由是没错,我举双手赞成!但是在华人论坛上(虽然在澳洲)诋毁祖国,蛊惑人心,煽动这类你所谓的”正能量“,对不起,我就是要堵,就是要拆穿,就像你拆穿假货一样。这是我的快意人生和闲暇时的消遣。
     另外,个人观点:altmanxi还真不是什么版主,要是的话,Rick能这么逍遥自在的还到处发帖,以他文字里透露出来的暴脾气估计早把他从贴到人,从里到外删干净了。然后,拍拍手,引咎辞职。反正也没钱拿,白干的活。做不做都一样,还要忍气吞声受这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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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07:36:53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2:12
哈哈,这句太好笑了——”我都觉得你不是个坏人“。真是个纯情小女生。你知不知道他在社区大厅里发布 ...

现在不兴搞文字狱了,文革结束都快四十年了。何况是在澳洲,你要论颠覆国家政权,自由党天天在议会颠覆工党的国家政权,你要不要冲过去赏亚伯特几个耳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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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shayu405 发表于 2013-5-16 09:40:04
你们算狗屁宗教 真敢屁言啊 别在这儿丢人了好不,该去哪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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