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27600 发表于 2014-4-1 00:14
我觉得纹身是一种艺术,不能用来宣誓保证感情。所以我不会把任何人的名字刻在自己的身体上,不过也不能说 ...
我这不是什么宣誓, 哈哈, 其实是分之后纹的, 但她也见过, 一是以前答应她的生日礼物, 答应过的事不能因任何事反悔, 二是让自己记住了, 这么一个人没了, 也许下辈子也再不会有第二个, 就像一刀把我劈成两半, 另一半突然就没了, 至今都不知道在哪, 也许我下辈子还在找自己身体的另一半, 哈哈; 所以有这个特例, 也是应该的
以前我也不能接受纹身之类的东西, 极度不可想象, 但感情发展到一定阶段, 或是你发现身边这个人确实是无可替代的, 你心里就会自动有所变化, 像你说的纹了以后祛不掉, 如果你铁了心跟现在的人走一辈子, 纹了为什么要祛? 这种事情连想都不会想; 但如果你现在也不确定和对方以后还能走多远, 或是对方也不是对你那么那么的好, 打死你也不会纹, 换我也一样;
有些事不是永远不变, 为了唯一特殊的人, 可以把最不能接受的东西破一下例, 也许你以后遇见了这样的人, 你会主动去做以前绝不可能做的事, 但现在谁也不知道, 也许以后自然的就发生了, 也许很多人一辈子也没遇到那个让他 "刻骨 铭心" 的人, 只能说遇见了, 很不容易, 没能留住, 这种痛苦之深时间之久非常人能体会
我身边也有朋友身上纹着前男友的名字, 别人也许不理解, 觉得她傻或者担心她未来, 但我觉得这样的女人最值得去好好对待, 女人能下决心把男人名字刻自己身上, 本身就比男人有更大勇气, 也从侧面也说明了她会对感情不可思议的认真, 她最后分了也是因为男人的问题, 但想想这样的人如果你能对她比她以前那个男人更好, 你身边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对你也许会是不可思议的好, 甚至更胜她身上的那个名字
总之你还是别想纹的事了, 我能清晰的感觉一针一针的扎到我的骨头上, 那种疼根本无法形容, 纹完我一回车上就想起老B那首"让一切随风里"的歌词: 火般灼热, 没有比这再贴切的; 一周后好了, 可是到现在快两年了, 纹身偶尔还是会闪着疼, 很有意思, 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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