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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ilytelegraph.com.au ... reuy9-1226478405836
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并在中国被控杀人罪和绑架罪的通缉犯获得澳大利亚过桥签证,并可以自由的生活和工作。
澳大利亚政府无法把他送回中国,因为他很有可能会被中国政府判为死刑,因为他1996年在中国犯下的罪行。
相反的,他被释放,并且无需告诉雇主他所犯下的罪行。
2004年,国际刑警和中国政府都发过通缉令,但是该男子表示自己是无罪的。
他还得到过政府15000澳元的补偿,因为他被装在一个10个座位的奔驰车上从一个拘押所转移到另外一个,赔偿的理由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
政府尝试过很多手段想把他遣返,但是他在2007年吞食了刀片自残,在医院里接受了4周治疗
移民局表示他们仍在设法把此人遣返回中国,同时这男子必须每周向移民局报道,不然签证会被吊销。
by wulin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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