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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纽约时报》盛赞台湾:堪称亚洲同性恋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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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发财 发表于 2014-10-31 1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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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大发财 于 2014-10-31 15:52 编辑

美国《纽约时报》当地时间29日刊发报道认为,10月25日台湾马英九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举行了第12届同志游行,相较于亚洲其他地区,台湾相对保障同志权利,堪称“亚洲同性恋者的灯塔”。

《纽约时报》指出,台湾的同志运动走过很长的路,同性恋者被允许服役,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求教科书提倡包容同志,近年更立法保障同性恋权益,包括禁止职场歧视同志。

相形之下,亚洲一些地区当局则将同志定罪:文莱明令同志关系触犯刑法;印度尼西亚亚齐省9月底通过立法,同性性行为将处以100下鞭刑;新加坡法院本月29日裁决,刑法377A条文禁止男性间性行为的法律并不违宪,引来有关方面的谴责。

一位杨先生说,“我参加过很多地方的‘同志骄傲大游行’(gay pride),圣地亚哥、纽约等等,但每次来到中国的时候,就觉得支持我们的人很少。”

国际男女同性恋人权委员会的亚太区负责人蒲尔女士(Grace Poore)说:“台湾鼓舞亚洲大部分地区,并走在他们前面。”

但《纽约时报》也指出,虽然说台湾是亚洲地区同志们的灯塔,但最近遭到强烈反对的“多元成家法案”则点出其限制。(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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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fz 发表于 2014-10-31 16: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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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felix 发表于 2014-10-31 19: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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