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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者会被追求法律责任---请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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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艾辰 发表于 2010-8-22 21:15:36
1506 14
恶搞,顾名思义就是恶劣的搞笑,简称EG。以文字、图片和动画为手段表达个人思想的一种方式,完全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人物事迹和故事情节来表现非正常的事迹和情节。恶搞一般是利用文章、影视剧、MTV等作品把故事中的主角的性格和故事情节扭曲化,不合乎规律化,或是故事情节逗笑,也可以用无厘头这样的词语来解释。

一直以来,有人用“我的照片以及以前在网易的一场误会”,不以事实为依据,不查证不核实,肆意编造、散播、恶搞一些无聊的谣言,甚至恶意人身攻击,如果仅仅是用id在论坛发一些漫骂帖子也就算了,但目前这种行为愈演愈烈,甚至出现到处散播“祭奠我的图片”,这已经非常过分了,还利用漫画丑化,利用音乐漫骂,最近还把含有我照片的视频发在youtube上,让我父母以及朋友亲戚都在看到之后既气愤又伤心,这个视频里面包含我的个人肖像照片,传播范围之大,影响恶劣之深,已经让我不得不回应,我父母也非常气愤,一致要求我追究此事,我早很久以前就已经说明事实真相,但有人变本加厉,我不得不再次声明:

恶搞其实就是犯法,是缺乏道德的体现,是丧失人格的表现,同时触犯澳洲以及中国法律,目前有相应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对他人肖像,名誉以及文学作品疯狂恶搞的人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我也赞成将这样的人绳之以法。这样,论坛空气就净化了,这里的风气就会正。

请一些触犯法律的人尽快将“恶搞我本人照片的图片,视频,音频”全部删除,否则,恶搞者会被追求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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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艾辰 发表于 2010-8-22 21:18:37
请注意,youtube上的视频尽快删除,否则将会留下足够的侵权证据。
板凳
amihee 发表于 2010-8-22 21:33:43
哇塞,奥巴马得赶紧告SNL去
地板
luhc181 发表于 2010-8-22 21:35:26
板凳
5
panda 发表于 2010-8-22 21:54:14
就算人家恶搞你不对~也是你自找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当交学费吧~伯伯
6
小蝎子 发表于 2010-8-22 22:08:39
自作自受~
7
让你不带帽子 发表于 2010-8-22 23:00:24
回复 6# 小蝎子


   我新来的,看了好久都没看明白,这个艾辰干嘛了?????

谁能详细的说说吗?
8
韦德MVP 发表于 2010-8-22 23:13:10
搞的那些照片真的是你本人的一样,什么网易最帅的男人,是你吗???不要自欺欺人了。有本事就发些生活照,或是校园照,不要老DOWNLOAD网上的照片来说事。。你也耐不住几天的清闲,安静一阵子又出来了。
9
小蝎子 发表于 2010-8-23 14:48:36
回复 7# 让你不带帽子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有人格分裂的人
在yoyo上哗众取宠,一而再,再而三~
接着成为众矢之的,然后说消失了,现在又闲不住冒出来了
10
efan21cn 发表于 2010-8-23 22:14:16
既然说到了法律,就随便说几句。

当年花花公子刊登了严重诬蔑某个保守派神父的漫画,随后被人告上法庭。随后这个在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花花公子胜诉,原因就是,任何成为了公众人物的人,都有接受公众监督的义务,也就只能忍耐对其任何的评论了。这个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著名案例。

如果任何不雅的评论都可以提告,那么我们就不会看见竞选的口水战了。当然了,反击也很简单,只要在制作一个内容类似的,主角换成对方的视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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