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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与台湾关系法》生效35周年 台媒再提美国“弃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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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ben168 发表于 2014-4-10 18: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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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4-4-10 18:49 编辑

今天是美国制定《与台湾关系法》生效35周年。1979年4月10日,美国与中华民国政府断交继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后,美国国会制定此法并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台关系。35年过去,随着中国崛起,中日关系恶化,两岸和平发展关系的深化,东亚战略情势已与过去不同。近日中国台湾、美国双方举办了不少相关的纪念活动,分析其利弊得失。部分台媒再提美国“弃台论”,台湾会否成“亚洲的克里米亚”之问暗流涌动。另外,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已表决通过“2014年确认《与台湾关系法》与军舰移转法案”,授权美政府转移四艘佩里级巡防舰给台湾。


1986年,蒋经国会见美国联邦参议院外委会主席鲁嘉,由英文秘书马英九担任翻译。图为:蒋经国会见美国联邦参议院外委会主席鲁嘉。

东亚战略局势已经巨变

【台湾《联合晚报》4月8日报道】

美国主流媒体的“亚洲的克里米亚”之问,配合近来似有暗流趋势的“弃台论”,事情的演变的确不可掉以轻心。

是否会变成“亚洲的克里米亚”,台湾内部可能又“各自表述”,或自我安慰,尤其反服贸者也许会作为面对中国果然“你好大,我好怕”的佐证。但事情应往另一层面去深思:如果中国大陆壮大对台形成压力,则维持台海和平,争取美方支持,是台湾必须战战兢兢、绝不容出错的一件事。但如今台湾内讧而动荡不已,两岸关系眼看着可能会往严峻的方向发展,这符合台湾利益吗?口中轻松喊“台湾加油”的人,难道对此毫无警觉?

【台湾《中国时报》4月9日报道】

10日是美国制定《与台湾关系法》生效35周年。台、美双方为纪念《与台湾关系法》35周年,举办了不少相关的活动,分析其利弊得失。随着中国崛起,中日关系恶化,两岸和平发展关系的深化,东亚战略情势已与过去35年不同,美中台三边对《与台湾关系法》的认识也正在产生变化。

1979年1月1日,美国卡特政府与中国大陆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双方签署了建交公报,美国接受了中共所有的要求,同意和中华民国政府断交,撤出驻台美军,并于一年后废除台、美之间所缔结的双边协防条约。卡特政府的背信忘义之举引来美国国会的强烈不满,于是在众多国会议员的努力之下,制订了具有国内法效力的《与台湾关系法》,用来规范美国与台湾的关系,并把台湾视为美国的重要盟友,表明美国对于台湾安全的严重关切,以及两岸问题和必须平解决的立场。

35年来,美国历经卡特、里根、老布什、克林顿、小布什以及奥巴马政府,世界局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苏联解体,冷战早已结束,中共综合国力大幅成长,但美国对于两岸的政策依然谨守3个公报及一个法案的基本立场,美国鼓励两岸透过对话、加强往来以降低紧张,坚决反对两岸任何一方以片面的手法改变现状。美国固然不支持台湾独立,但也不容许中国大陆以武力解决问题,两岸问题必须以两岸人民能够接受的方法和平解决迄今仍为美国的政策主轴。

一如所知,这些年来中国大陆一直紧抓着3个公报不放,主张一中原则,坚持美国只能与台湾发展非官方的关系,反对美国对台军售,台湾方面则强调美国必须遵守《与台湾关系法》,以及后来历届政府对台湾所做的相关承诺,如里根的对台6项保证等等。

持平而论,两岸问题理当由两岸民众以合理、用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达成最后的和平解决方案,不需要美国或其它国家介入。

美国的《台湾关系法》固然提供了美国长期介入、影响两岸关系的法律基础,但也在实质和心理上对台湾的安全与美、台合作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

站在台湾的角度,我们深切体认,徒法不足以自行,美国过去也有未曾充分执行《台湾关系法》的前例,而且即使有了《台湾关系法》也不必然表示中、美、台3边关系就能平顺发展,各方仍有上下其手和顾左右而言他、不当操作的空间与可能。

美报指对台政策现“退步”

【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4月6日报道】邀请亚洲的克里米亚

随着俄罗斯控制克里米亚,人们会认为奧巴马政府迫切想要阻止其他野心勃勃的独裁政府采取类似的行动。但如果美国国务院亚洲事务最高官员最近发表讲话能说明问题的话,情况显然并非如此。

4月3日,美国国务院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六项保证”问题上的态度有所退步,数十年来,这一直是美国对台湾政策的支柱。这些保证由里根政府首次提出,强调华盛顿将继续在不与北京磋商的情况下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这些保证还指出,华盛顿不会修改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北京和台北应该最终和平解决分歧。

这些保证——与1979年《与台湾关系法》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一起——帮助台湾变得富裕和民主,但也对一个崛起的中国的侵略越发无招架之力。因此对美国政府來说,重新确认这一政策似乎是明智的。

然而当参议员马尔科•鲁比奧多次问到奥巴马政府是否信守六项保证时,拉塞尔只是避重就轻地称它们是美国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因素之一”。鲁比奧又问:“为什么答案不能是‘是的,我们仍信守所有六项保证’……为什么你不能这么说?"

拉塞尔回答:“我们对台湾态度的基础是一个中国政策、三个联合公报和《与台湾关系法》。”至于这位参议员暗示性的语言,拉塞尔说:“我不熟悉本届政府或最近几届政府对这类文件性质的明确声明。”

然而在2011年,拉塞尔的前任、奧巴马政府首位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库尔特•坎贝尔在国会说,“《与台湾关系法》加上所谓的‘六项保证’和三个联合公报,构成了我们总体态度的基础"。鲁比奧感受到拉塞尔讲话中的政策变化,并感到惊慌。

在2011年坎贝尔发表这番讲话后数周,时任美国国防部长利昂•帕内塔就无意中透露,他在最近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出现的情况上给中国人提了个醒"。这一信息放到现在的意思是:在紧要关头,奧巴马政府不会坚持保卫它的朋友,而是会灵活地试图取悦它的敌人。

华盛顿现在能做的仅仅是重新确认它对六项保证的承诺。任何更进一步的行动都有可能让中国人认为它可以牺牲中美关系的微小代价来实施自己的巧取豪夺。

美国国会重申对台承诺

【台湾《自由时报》4月9日报道】

美国国会众议院7日无异议表决通过“2014年确认《与台湾关系法》与军舰移转法案”,除授权美政府转移四艘佩里级巡防舰给台湾,也明确支持美国政府售台F-16C/D战机与柴油潜舰,并且重申《与台湾关系法》的重要性。

参院外委会也已表示支持提出类似法案,若两院通过并获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字生效成为法律,将对行政部门产生拘朿力。
美国国会在法案中重申,《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台关系基石,这项承诺坚定不移;其次,是对台湾民主机制的支持;三是为了亚太利益,台海必须维持和平;四是支持美国政府依《与台湾关系法》的对台安全承诺,出售台湾希望采购的F-16C/D战机与柴油潜舰等先进武器;五是支持美台深化经贸关系,在解决影响美国出口的既有经贸问题后,适当时机支持台湾参与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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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sunnybank.rent 发表于 2014-4-13 13:37:59
本帖最后由 sunnybank.rent 于 2014-4-13 13:50 编辑

美國一向只有“一個中國”政策
從來沒有“一個中國”的立場
還有
在共匪的用詞習慣上
名詞加上""(引號)通常是貶義
例如"立法院" "立委"等
所以
這裡把“一個中國”加上引號
很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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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tfz 发表于 2014-4-10 2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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