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药家鑫 -该不该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halson 发表于 2011-4-21 01:42:42
1270 20
本帖最后由 halson 于 2011-4-21 01:47 编辑

内容如题,药家鑫该不该杀?

选项只有两个,杀/ 不杀。


发起这个投票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又看到了有关药的报道及社会反应。想了一些,部分见解见下。



杀人偿命的事情,竟然拖了那么久,而且让凤凰和央视能偏袒的讲话,药的背景确实是不简单。法院公开400人透明投票,杀人犯一方竟占了绝大多数,不可理喻。想当初马加爵事件,多少人替其请命,结果哩?再看看现在的药,拖了那么久不说,一系列的荒谬做法 (砖家的“钢琴理论”,“透明投票”,“我要是他,我也捅的学妹”。。。)必将将这一事件记入史册,我相信,多年之后,我还会清楚的记得 药家鑫,这三个字。


看完视频之后,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如果药不死,反倒是最终结果是经过了XX年被放出来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你,我,他以及你认识的大多数人,有可能被人故意杀害,却不用担负任何死刑后果,靠着过硬的家庭背景,也许只是需要"放点血"疏通疏通关系,控制控制媒体,再加上几年的牢狱?


最后一小段:这是自己脑子里胡思乱想的,关于药 学妹事件。[胡思乱想:药学妹说受害人再被撞之后意图记下车牌号的行为是“不要脸”。那我是不是可以简单的这样子来想:下次我"不小心"的结结实实的撞到她,然后二话不说上去抽她两个嘴巴子,她会认为自己不要脸,对不对。 我知道,这两个种情况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那么,抽嘴巴子还比杀人严重嘛?]

P.S. 附上我看过的视频  v1.cn出品的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U5OTQ1NTAw.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U5OTQ1NTAw.html



Halson @21/04/2011 1:40am
单选投票, 共有 35 人参与投票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21
feelivy 发表于 2011-6-8 00:09:11
今天药被执行死刑了
但是我觉得药的死并不是因为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被国民的口水淹死的。因为网络以及其他途径的舆论造势让他不得不死。在这一点上很可悲,虽然他死了,但是并没有“死得其所”,因为他的死没有为防止后人酒驾或者肇事逃逸起到很大的作用,大部分人只是因为一个个体的死亡而击掌称快而已。
还是会有很多的人认为药的死在于他后台不是很硬,或者有人想也许死的只是一个替身而已,谁知道呢?我认为事情的悲哀之处就在这里,药是因为人们对他那股莫名的恨而死,并不是因为公证的审讯和判决。而他死之后,人民也不觉得中国的法制露出了一线曙光,酒驾的肇事逃逸的人依然很多,只是大部分的没有被报告出来于是私下里不了了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dk8888 发表于 2011-5-30 11:23:59
我也看過他的視頻 在youtube的 真得很誇張!!這種事 根本不用審 頂多到法庭 法官判個 殺人罪 加上 犯行重大, 就槍斃了!! 哪來的專家開脫阿, 我只能說 他背景夠硬 這輩子 僥倖的話,下輩子 他還是得還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柳上薇 发表于 2011-5-30 11:01:27
一楼说的对啊~~ 每个人做一件好事, 坏事都有自己的道理. 结果当然也取决于你做的是坏事还是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halson 发表于 2011-5-30 09:24:51
回复 17# crysisbilly


    对,我看过他的视频,忘记哪个网站的了。说的很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
crysisbilly 发表于 2011-5-30 00:51:16
北大教授孔庆东点评药家鑫案, 这才是明事理的人说出来的话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UzMjcxNzIw.html

其实马加爵挺可怜的, 他家属于特贫家庭, 好不容易考上大学, 家里都供不起学费那种, 他在大学被同宿舍的人欺负, 同宿舍的网他被子上撒尿等等, 受尽了侮辱, 最后才杀人,

他在狱里写的遗书里说"囚服是我这辈子穿过的最好的衣服", 他妈妈因为给别人洗衣服, 弄丢了100块钱, 他怕她妈妈丢钱难过, 把自己仅有的100块钱生活费放在他妈妈会走过的路上, 让他妈妈捡到

其实他是个好人, 是这个世界配不上他, 当时这么多人为他请愿, 是老百姓知道"他是好的, 他的室友是丑恶的"
药家鑫正好相反, 老百姓都希望他死, 收了钱的"砖家"为他开脱, 差距显而易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fengxinxia 发表于 2011-5-29 21:10:50
没事的 就算死刑也会有替身的 过几年 等风头不那么劲了 咱再出来 还是条好汉. 天朝V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monkeyking 发表于 2011-5-21 14:14:55
回复 14# halson


    激情杀人他们都想得出来啊。。我擦。。。。要是二审真采纳了我擦。。。我就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halson 发表于 2011-5-21 11:48:04
回复 13# monkeyking


    这个很给力。

前几天看了那个长安街车祸的纪录片,很是催泪。。。 酒驾不可以,想当初我就因为酒驾的事把我朋友骂了一顿。。。很是爽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monkeyking 发表于 2011-5-20 15:40:53
死刑啊。。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服务信息 | 推荐服务 〓

Copyright @ 2017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