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3-8-15 19:21 编辑
昨天,网友“长安县令”在微博上贴出了云南玉龙雪山甲子村民委员会的一纸通知,通知称,自本月1日开始,游客不能在丽江城区租羽绒服上雪山,必须在景区指定地点租赁,否则没收并罚款!不少网友大惑不解:“这是云南十九怪啊!一个村委会有什么权力不让游客穿其他羽绒服?”并质疑游客上玉龙雪山也被禁止自带羽绒服。昨天,玉龙县官方对此事作出了回应,宣传部副部长李汝将表示,这是少部分村民假借村委会名义发的非法通知,早已受到处理,游客仍然可以从古城租羽绒服上雪山。
据网曝,通知的抬头是“各位导游朋友们”,内文说:“羽绒服出租是玉龙雪山甲子社区的项目,是作为旅游反哺农业资金的一项……经甲子村‘两委’协调委员会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所有租羽绒服的团队或个人,只能在玉龙雪山旅游景区指定地点租羽绒服,绝不能在丽江城区租羽绒服上雪山……如2013年8月10日后有从丽江租羽绒服上雪山的一律作没收处理,每件从丽江城区租上雪山的羽绒服经查实并处罚款每件100元~200元。”落款为甲子村民委会,时间为8月1日。
有网友称,通知中只是说不许在城区租羽绒服,只能在甲子村租,而不是不能带自己的衣服。对此,许多网友表示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根本无法判定身上的衣服是自带的还是租来的。
昨日,甲子村村委会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上述《通知》是假的,村委会下设调委会,可能个别群众趁值班人员出去时偷盖了章。他还说,村里的书记、主任因此事都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
甲子村民委员会副书记杨金发解释说,上述《通知》自8月1日起贴在玉龙雪山景区某旅游服务公司内,“我们没有到处贴,只贴了一张在公司导游拿回扣的地方,这张通知是为了给导游看的。”他说,《通知》是根据村规民约制定的,但只贴出两三天就被玉龙雪山管委会叫停、撤销。
杨金发称,甲子村每年可从景区旅游公司获得1400多万元的反哺金,羽绒服租金是反哺金的重要部分,但导游把游客带去其他租赁店后严重影响了景区两家旅游服务公司的生意。村民担心公司效益不好,反哺金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贴个通知给导游看,维护公司利益。微博丽江频道在昨日表示,玉龙县委宣传部称已证实《通知》属非法,丽江警方已介入,就《通知》的公章来源、发布时间等问题展开调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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