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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喵 发表于 2016-8-1 02:06:31
员工工作时遭到客人性侵,这是多么恶劣的一件事。但是,布市一名女子在工作时竟然被女客人性侵,更奇葩的是法院判雇主来赔偿这位女员工的损失,究竟是什么样的工作能发生这么奇怪的事情?
女员工遭同性客户性侵,法院认定雇主未能提醒员工这份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并要求雇主赔偿员工上百万澳元。
根据《信使邮报》报道,布里斯本青年服务机构(Brisbane Youth Service)的一名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遭到了另外一名年轻女顾客的性侵犯。
布里斯本青年服务机构负责为12至25岁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2011年,该机构的一名女性员工被安排给一名被称作“T”的年轻女性提供帮助。
两人见面后,T将自己的脚伸到了这名女员工的裙底,并用自己的脚趾摩擦女员工的阴部。受到惊吓的女员工不停后退,但T试图继续用脚趾触碰她的阴部。
法庭获悉,T是一名瘾君子。而为其提供服务的这名女员工,很小的时候就曾遭受过性侵。
据悉,遭到性侵犯的女员工曾要求T停止自己的行为。但T却回答道:“你需要躺下来爽一爽。”
此事发生后,女员工出现了精神方面的疾病,并辞去了这份工作。而且,这名受到过度惊吓的女员工也无法从事其他的工作。
最高法院法官Ros Atkinson表示,青年服务机构早就知道T有毒瘾,而且有过自残行为。所以,T对员工的性侵属于“可预见性”事件。但是,青年服务机构并未将这份工作的危险性告知自己的员工。
据悉,此前便有两名青年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因为感觉不安全,所以拒绝为T提供援助。还有一名青年服务机构的员工表示,T曾经幻想过将其杀害,并猥亵她的尸体。
最终,布里斯本青年服务机构被判向遭到性侵的女员工支付150.8万澳元的赔偿金。
新闻来源:信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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