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加拿大移民部:程慕阳是罪犯和骗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王大发财 发表于 2015-5-1 16:54:37
203 1
本帖最后由 王大发财 于 2015-5-1 16:54 编辑

据香港《南华早报》5月1日最新消息,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对被中方追逃的Michael Ching(程慕阳)展开严厉追击,并称在温哥华经营房地产开发的程慕阳是“罪犯和骗子”。

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对被中国当局追逃的Michael Ching(程慕阳)展开严厉追击,并称在温哥华经营房地产开发的程慕阳是“罪犯和骗子”(a criminal and a fraudster)。

4月30日,《南华早报》独家率先披露前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是国际刑警协助中纪委追逃的百名“红色通缉犯”之一两天后,加拿大移民部向本报发来声明。程维高因涉贪腐落马,2010年去世。

不过目前,程慕阳未被判决任何罪名成立,相信也不是加拿大任何刑事调查的对象。 《南华早报》没有证据证明程慕阳违法或无辜。

本报向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查询有关程慕阳的案件,以及他指当局不公正地拒绝他的公民身份申请一事。加拿大当局回覆本报一份书面声明,其中称,加拿大人慷慨友好,但绝不容许罪犯和骗子滥用我们的慷慨。

声明又指,“如果个人已经用尽所有合法渠道,​​我们认为他们应该尊重我们的移民法并离开加拿大,否则就会被送走。”


国际刑警公布的程慕阳照片(左)和2011年在加拿大的Michael Ching的照片(图片来源:SCMP)

与程慕阳2012年提起的诉讼有关的文件显示,程慕阳指,2004年,中国警方让加拿大方面拒绝他的公民身份申请。

据程慕阳在官司文件中引用的一封信显示,2004年,中国警方要求加拿大警方防止程慕阳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这宗2012年提起的诉讼指,加拿大和中国当局至少从2001年开始,就在讨论程慕阳留在加拿大的问题,以及他的真实身份。

中国当局通缉程慕阳的理由是,他涉嫌贪腐和转移非法资产。程慕阳目前正在加拿大寻求避难,过去超过10年时间,他一直努力试图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但一直没有成功。

4月30日,中国官方首次就程慕阳的问题作出回应。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称,留在国外不意味着逍遥法外。

洪磊还指,中国政府决心打击腐败,不论腐败分子逃到哪里,中国都会将他们绳之以法,像程慕阳这样的潜逃者一定会受到严厉惩罚。



诉讼文件上程慕阳的生日,与国际刑警通缉令上的信息一致。

2012年,程慕阳在加拿大联邦法庭提起诉讼,文件列明他的生日是1969年11月14日,这与国际刑警针对程慕阳发出的通缉令上的信息一致。

《温哥华信使报》记者马克金(Bob Mackin)提供的这宗官司的文件复印件显示,程慕阳要求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成员马图(Kashi Mattu)、移民部长和司法部长赔偿他175万加元(约合1100万港元)。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程慕阳的诉状指,2001年到2004年,中国警方与加拿​​大警方在北京联络办公室讨论他的案件。诉状引述了一封2004年12月22日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部门,向加拿大皇家骑警联络办公室发出的信件。

诉状指,这封信说,“我们希望感谢贵办公室为程慕阳案件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应贵办要求,我方已经组织专案组尽快准备有关资料,并尽快提供给贵办。在此之前,如果贵办协助阻止程慕阳获得加拿大国民身份,我方将非常感激。”

程慕阳在此案中指,中国指控他贪污,但这些指控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所谓证据是中国当局通过折磨两名被指涉案的商人王富友(音)和苏国本(音),让他们认罪而得的。

程慕阳指控加拿大方面官员合谋拒绝他的公民申请,“为将他移送到一个专政国家接受言行折磨和非法禁锢铺路”。

加拿大皇家骑警一名发言人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警方不评论外国执法机构与皇家骑警之间沟通的内容。程慕阳和他的代表律师拒绝就案件置评。

此案还披露,程慕阳在1996年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而不是此前被广泛报道的2000年。他和他的妻子Heung Kie Sung有3个孩子,其中1个生于中国大陆,1个生于香港,1个生于加拿大​​。程慕阳2001年第一次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但失败了,2005年,他再次提出申请。

4月30日,《南华早报》报道指,程慕阳正在加拿大寻求避难,而且已经聘请知名人权律师马塔斯(David Mats)。马塔斯曾经是赖昌星的代表律师。 2011年,赖昌星在加申请避难失败并被引渡回中国,目前他正在服无期徒刑。(环球网)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沙发
catfelix 发表于 2015-5-1 20:22: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服务信息 | 推荐服务 〓

Copyright @ 2017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