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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最权威的法学院,悉尼大学法学院,有两门课程在近日呼吁,主流法律体系应该部分接受伊斯兰教法。这包括了一夫多妻制度的保障条例以及结婚年龄的下调。
这门名为“少数穆斯林族裔和法律”(Muslim Minorities And The Law)的课程由导师Salim Farrar和Dr. Ghena Krayem教授授课,课程大纲基于二人合著的一本穆斯林法律专题著作。
书中强调,穆斯林法和普通法并非不可兼容,警方在实际行动中对穆斯林法的不了解造成了行动的不灵活,于是在和伊斯兰恐怖主义的对抗之中形成了阻碍。
“在穆斯林法和西方价值观相悖的时候,例如性别平等或违反国家安全体制的问题,法庭在实际判决的时候明确的表达了对传统穆斯林价值观的谴责,在宣判时还宣布过令人震怒的消息。即便成文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书中写道。
法律界专业人士和伊斯兰领袖都并不赞同将普法和伊斯兰法结合,并给予了批评,他们认为必须坚持“宗教与法律的分割”。
而二位课程导师均坚持自己的想法,认为法律需要“变通”和“接受”。民主社会应该奉行“认可”的理念。除此之外,二位还提出重新研究一夫多妻制的普法认可程度。
Farrar和Krayem开设的这项本科课程,在其课程简介中表示,课程的重点将研究“伊斯兰教法”,并寻求解释伊斯兰教法和穆斯林国家现有普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它和澳大利亚当地穆斯林社区文化实践,以及其他非穆斯林为主的国家的关系。
伊斯兰教法是伊斯兰的宗教法律,通常被运用为穆斯林的生活准则。对于伊斯兰教法在西方社会中的运用或者融合的方面,传统派和改革派一直存在着分歧。
伊斯兰教法有些条例极其残忍,例如呼吁用石头砸死通奸者。不过对于这类残忍的法条,两位悉尼大学学者也在书中进行了谴责。
书中还批评说,澳洲法律体系不承认结婚时南坊向女方支出“聘礼”的重要性。
新南威尔士州法学会主席Pauline Wright明确表示,大学需要不同的思想,但是所有的澳洲人都应该遵守同样的法律。法律不应该根据人们的宗教信仰而发生改变。
伊斯兰澳大利亚理事会联盟发言人Ali Kadri表示,伊斯兰教法的确经常被误解,但是他并不认为法律需要具备宗教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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