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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澳洲法律存缺陷!医院失误害死新生儿 父母想获赔偿很难 [打印本页]

作者: ozyoyo游客    时间: 2016-8-2 15:32
标题: 澳洲法律存缺陷!医院失误害死新生儿 父母想获赔偿很难
悉尼一名新生婴儿因医院使用错误气体而死亡,法律专家表示死亡婴儿的父母可能难以获得赔偿,这也暴露出澳洲相关法规的缺陷。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今年7月13日,Youssef Ghanem与Sonya Ghanem夫妇刚出生的孩子在宾士镇利德科姆医院(Bankstown-Lidcombe)接受新生儿复苏治疗。本应使用氧气,医院却错误地使用了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导致新生儿死亡。



   

Youssef Ghanem与Sonya Ghanem夫妇

此外, 1名6月出生的婴儿也因误用笑气,目前仍处于危急状态。

根据澳洲相关法规,因第三方疏忽致死婴儿的父母,只有证明失子导致他们出现确诊的精神疾病,才能取得赔偿。单有失去孩子的痛苦及悲伤,不能获得赔偿。

悉尼大学法学教授Barbara McDonald表示,这是澳洲法规中的严重缺陷,亟需修改。

当然,新州政府可以自愿提供补偿以缓解受害家庭的悲痛或者免除受害者家庭法律诉讼费用。



   

   

周二,新州卫生厅长Jillian Skinner表示,这是复杂和高度敏感的法律问题,西南悉尼地方卫生区( South Western Sydney Local Health District)未来将为受害家庭提供支持,其中包括金钱赔偿。

Skinner称此类赔偿不需要通过正式诉讼获得。

专家表示,改革澳洲法规还需要做更多。

布莱克本律师事务所(Maurice Blackburn)律师Libby Brookes表示,根据《亲属赔偿法(Compensation to Relatives Act)》,Ghanem家庭还可申请获得丧葬费。

Brookes律师称鉴于此事已经公开,且影响较大,新州卫生厅应该会尽快解决。但是还有很多案例,受害家庭取得赔偿的道路异常艰辛。

很多失去孩子的家庭不得不经历冗长的过程来证明孩子死于责任方疏忽,还必须向精神病医生证明遭受精神损害。

Brookes律师表示,希望澳洲法律设定“特殊类别”,专门处理儿童或老人疏忽致死案件。






新闻来源:悉尼先驱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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