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未成年少年,日前与友人约2名少女出游,结果将对方敲昏后性侵得逞,将其中1人割喉弃尸,另1人遭强拍裸照,威胁不得张扬。2人躲避警方缉捕,结果日前开车时遇到警方拦检,2人以为东窗事发而拒捕,结果遭警方开枪制止,意外导致少年下半身瘫痪,家属声请“国赔”,台湾“最高法院”判决少年和家属败诉。
该名许姓少年在2008年11月间,与友人徐姓男子约出邓姓与方姓少女,并将2人带往新北市新店区一处空屋,分别将2名少女打昏后,其中对一名方姓少女性侵得逞。期间少女因为痛醒而反抗,徐男将她掐昏后再持利刃割喉,之后将其遗体弃置在屋后空地,再对邓女强拍裸照,并恐吓她不得张扬,许姓少年则一旁协助。
隔月2男开车外出,行经中和区时,遭警察拦下盘查。徐男因为无照驾驶,且担心先前杀人弃尸的案情曝光,竟然开车企图冲撞执勤的彭姓警察。彭警情急之下开枪制止,不慎误伤许姓少年,导致他下半身瘫痪,家属愤而提告求偿声请“国赔”。
法院审理后,针对2人性侵弃尸的部分,其中徐男被判处无期徒刑,许姓少年则因案发时未满14岁,依法不得起诉而裁定感化教育。至于彭姓警察误伤许姓少年的部分,法院认为2人当时因为做贼心虚,以为性侵弃尸案件曝光,才会开车冲撞彭警,因此认定他并无执法不当,“最高法院”7日判决许姓少年家属败诉定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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