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pot 发表于 2012-8-24 14:47 直接打死
Karol 发表于 2012-8-24 16:37 抓到现行的,直接分手! 有贼心又有贼胆的人还有啥好留恋的! 就是人渣嘛~
melody~ 发表于 2012-8-24 16:44 同意
深海观光客 发表于 2012-8-25 10:43 跟帖一起找。。。
小流氓 发表于 2012-8-25 13:15 不是我啊 不是我啊
MMT 发表于 2012-8-25 23:20 不是你 那是誰
小流氓 发表于 2012-8-26 17:08 你不能败坏我名声啊, 我还一个人活着啊,没对象,肯定不是我啊
MMT 发表于 2012-8-26 17:49 哈哈 通常急於否認的人應該就是了
boccy 发表于 2012-8-28 17:26 當然是分.... 但以過來人的身份只可以說心裡面想一百次要分....
melody~ 发表于 2012-8-29 09:00 分不分,都是一种伤害,一种折磨
LeoChi 发表于 2012-9-6 19:35 先给脑瓜开个缝,然后灌水银,然后把皮分离,做成人皮娃娃,然后抽根烟,坐下来写成小说发到人人上
sfmz 发表于 2012-10-5 19:57 楼主的ID好熟悉啊
yizhhf2006 发表于 2012-11-4 11:14 放冰箱里,一周后就可以永远再一起了……
小v家奢侈品包包 发表于 2013-1-14 20:08 注册一个新ID,然后找ta,打扮的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在贱贱的问一句,我还约了一个人,你觉得3p能接受不?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