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的村庄其实不平静
这个名册上已经去世的人,在杨禄源手下居然“复活”了。
举报人“批评”检察院
2009年10月的一天下午,几位年过花甲的老人站在广东省梅县检察院门外,小声地问:“我们是梅县松口镇蓬下村的,我们村的村委会主任杨禄源侵吞了好多人的低保金。我们寄的举报材料,你们收到了吗?”
举报人说完,毫不客气地“批评”起办案人员:“我们的举报材料一个多月前就寄过来了,你们怎么置之不理呢!”这话可把检察官们呛了一下。其实,收到举报材料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秘密摸查,在场的举报人根本就不知道办案人已经摸查了好长时间了,对此,办案人员只能耐心跟举报人解释,并答应一定追查到底。
谈着谈着,天色已蒙蒙黑。当得知回蓬下村只剩最后一班车时,检察官决定派一辆车送老人们去车站,争取赶上最后一班车。赶到车站,车还没开走。老人们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哽咽着说:“幸好你们想得周到,要不这晚我们就要在车站过夜了。”望着老人们远去的身影,检察官们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决不能让贪官得逞,一定要为这些老百姓争取他们应得的权益!超市小房间找到账本
经过调查,侦查人员发现确实存在杨禄源截留低保、外保救济金的事实:有部分低保、外保救济金被杨禄源从中截留一部分;有些“外保户”已死亡或失踪,而杨禄源仍继续领取。检察院决定对杨禄源进行询问。
担任了几十年村干部,加上儿子在法院工作,杨禄源心里特别“有底”,一到检察院就避实就虚,只扯功劳:“我在农村做了几十年村干部,尽心尽职,从来没有谋私利,而你们竟然听信某些人的话……”侦查人员见他对举报人很敏感,就耐心跟他解释,“我们检察机关是重证据、重调查的,至于举报人说的是否符合事实,也需要经过我们核实的。”从而打消了杨禄源的顾虑,但他还是一口咬定没有拿这些钱。
“你说没有拿这钱,但黎长期已经死亡了,黎纪谋已经失踪多年,而你还在继续领取他们名下的救济金,这怎么解释?”这话可把杨禄源问蒙了,一时也解释不出来:“钱是我拿的,我也只是暂时放着的。”再追问下去,杨禄源要么就直接推脱,要么就跟侦查员兜圈子。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僵局……
“事实胜于雄辩”,只有铁的证据才能令人信服。侦查人员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与犯罪嫌疑人杨禄源斗智斗勇,看是否能撬开其铁嘴;一方面由侦查人员到村委寻找证据,让证据来揭穿杨禄源的谎言。侦查人员拿着搜查令,直奔财务人员黎某家。
黎某在村中算是小康之家,家里起了一栋4层的楼房,楼下是小型超市,专营日常用品。侦查人员到那后,立即展开地毯式的搜查,没发现什么证据。正当侦查人员心灰意冷之时,突然一名干警说,“看,那边还有一间小屋呢。”这间不起眼的小屋,在一楼的超市内,不留神还真看不到。黎某看到检察官要进去搜查,登时脸色就变了。看到这,侦查人员心中暗喜:这回有好戏看了!果然,侦查人员搜查到一本村务账本,上面原原本本记载着外保户、低保户的相关资料,什么时候开户,什么时候销户,应发放多少等等,所有款项都记录得清清楚楚。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掌握了这些有力的证据后,检察官再次把杨禄源“请”到检察院。看着侦查人员胸有成竹的表情,杨禄源的心里有些发毛:“这些人究竟掌握了什么,难道我有什么把柄落在了他们手里?”讯问一开始,检察官就单刀直入,直接问:“你说没有拿低保、外保金,而根据我们的调查,你经手发给低保、外保户的救济金远远少于政府发的,存折里有体现的,这你怎么解释?黎长期05年就过世了,08年才取消其低保,这又是怎么回事?……”
“好吧,我说。”面对侦查人员抛出的犀利无比的问题,杨禄源知道他们已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抵赖不了了,就如实供述了其截留低保、外保户的部分救济金,以及侵吞已死亡、失踪的低保、外保户救济金合计1.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替“死人”领取低保金
蓬下村,一个距离梅县县城50多公里的小山村,偏僻荒凉,年轻人多数出外打工,留下的多为老弱病孺,好多家庭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外保金过日子。
51岁的杨禄源,是土生土长的蓬下村人,从1984年开始担任村干部,1999年4月至2008年4月担任蓬下村村委会主任。在其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陆续有人申报“低保户”、“外保户”救济金。刚开始,杨禄源工作勤勤恳恳,能实实在在地为村民服务。但时间一长,他觉得自己整天为别人跑腿办事,却得不到实惠,很不划算,加上手头拮据,他打起了这笔救济金的主意。“反正也没人监管,我不把存折给他们,他们也不敢来要,我想给他们多少就多少,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钱。”
接下来的日子里,杨禄源利用手中的权力,将批准下来的“低保户”、“外保户”黎长期、黎孟锦、赖概贤等人的救济金存折截留,由自己去邮政局领取救济金,再转手发给他们,每月只发其中一部分,其余归自己支配。
一晃几年过去了,截留救济金的事无人过问,低保户不敢说,主管部门不理会,提心吊胆的杨禄源放心了,胃口也越来越大,截留部分救济金已不能满足他日益膨胀的贪欲,于是,他又将目光投向了已过世或失踪的低保户的身上。
赖概贤,2004年4月被批准为五保供养户,2006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2008年11月取消五保供养。在赖概贤走失之前,杨禄源一直将存折放在自己身边,每月由自己去邮政局支取救济金,再转手交给赖概贤。2004年至2008年1月,外保户每月可以享受150元救济金,2008年2月后调整为200元,在此期间,杨禄源一直只支付31元救济金给赖概贤,从中侵吞了5040元。
黎纪谋,1993年至今下落不明,2004年4月被批准为五保供养户,2007年6月取消。面对早已走失、下落不明的黎纪谋,杨禄源似乎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利用手中的权力,为黎纪谋递交了农村五保对象申请表,这个资料齐全的申请表迷惑了民政局,2004年4月,民政局批准了黎纪谋的申请,定为五保供养户,享受五保救济金。而这一切,都由杨禄源在“享受”。从2004年到2007年,他共冒领4700元。
按政策规定,低保户、外保户去世或失踪后,村委会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停发相关款项。而杨禄源未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核销,骗取民政部门继续发放供养费,并以低保户的名义冒领供养费,共计1.4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1月,梅县检察院依法对杨禄源贪污一案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杨禄源积极退清全部赃款,犯罪情节较轻,同年2月,梅县法院依法判处杨禄源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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